為規范和加強我委資產管理,進一步夯實數據基礎,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資產清查和數據治理項目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委員會資產清查盤點和數據治理
二、委托單位
******委員會
三、經費預算
資產清查盤點和數據治理服務預算總額不超過13.5萬元。
四、服務內容
1.清查盤點范圍。單位名下所有資產。
2.服務要求。根據《關于開展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盤點和數據治理的通知》(湘財資函〔2025〕3號)、《關于做好無形資產和數據資產管理相關基礎工作的通知》(湘財資函〔2025〕13號)文件要求,開展資產清查盤點和數據治理工作。
五、申報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組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條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2.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無任何違法違紀或其他不良信息記錄,社會信譽良好。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申請單位具有資產清查盤點和數據治理等工作的能力。
4.申請單位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來 (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有為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提供資產清查服務的經驗。
5.2個月內完成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并在資產管理系統中對資產存量情況進行補充完善;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資產數據治理工作。
6.履行保密義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相關財務信息資料及項目開展過程中所獲取的數據信息及內容。
六、申報材料
1.申請單位概況(含單位簡介、人員配備、以往業績情況等)。
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身份證等相關資質證書、證明材料。
3.申請單位資信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書、證明材料,工作團隊情況。
4.根據服務內容要求,編制提交承擔本服務事項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內容、人員安排、服務措施、工作進度安排等。
5.服務費用報價:提出服務經費預算方案(不得超過13.5萬元人民幣),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
6.其他可以證明單位的專業能力、資質、業績等情況的相關資料。
七、具體安排
1.申報期限: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0日(以郵戳時間或送達時間為準)。
2.提交材料:申請單位應填寫申請書并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密封,通過現場遞交或郵寄方式(僅限EMS)提交(一式五份,并提供PDF格式電子檔光盤)。申請材料不予退回。
3.組織評審:我委將對申請單位的服務方案、******委員會網站公示。
******委員會簽訂合同。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熊曉飛?????
聯系電話:0731-******、******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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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資產清查和數據治理項目服務機構申報書
??????2.評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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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