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潮州市潮安區庵埠宏雅印刷廠改擴建項目
?2025年8月17日潮州市潮安區庵埠宏雅印刷廠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令第682號)及******有限公司薄膜印刷生產建設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項目現場進行現場檢查,并審查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經認真討論后,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為廣泛征集和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意見,現將驗收意見及監測報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潮州市潮安區庵埠宏雅印刷廠改擴建項目選址于潮州市潮安區庵埠鎮莊隴錦新園四巷四號之一,地理坐標為:E116°39′49.493″,N23°26′18.534″,
項目占地面積500m2,建筑面積500m2,項目主要從事復合膜的生產,年產復合膜700噸,配套2臺印刷機、1臺干式復膜機、2臺無溶劑復膜機、1臺切膜機、3個烘干箱、1套燃氣熱風爐。??
2025年6月6日取得潮州市潮安區環境保護局《關于潮州市潮安區庵埠宏雅印刷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潮環安建[2025]47號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五個因素中的一項或一項以上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界定為重大變動;
本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環境保護措施均未發生變更,因此本項目不屬于重大變動,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三、驗收監測結果
******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表,監測結果如下:
(一)廢水
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
(二)廢氣
本項目排放有機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排放符合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絲網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燃燒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VOCs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要求。
廠區內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限值要求。
(四)固廢
一般固廢管理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的要求。
四、驗收結論
******有限公司薄膜印刷項目基本能夠按照環評報告表要求和潮州市生態環境局對環評的審批意見執行“三同時”制度。項目配套廢氣處理設施,設備運行正常,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的要求。驗收小組原則上同意通過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驗收監測情況及自主驗收情況進行公示(驗收監測報告表及自主驗收意見詳見附件),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意見和看法。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通過打電話、發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以書面形式與建設單位或監測單位取得聯系,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本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30天內有效,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人:鄭總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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