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張線G25長深高速公路大橋北側左岸護岸修復工程YZG25B-HA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宜張線G25長深高速公路大橋北側左岸護岸修復工程施工圖設計已批準實施,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宜興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并委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招標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徐舍鎮宜張線?G25 長深高速公路大橋北側左岸,工程位置處現狀航道護岸建設年代久遠,標準較低,在長年使用后局部發生不同程度的損毀乃至坍塌。為保證宜張線航道的通航安全,根據建設單位的養護計劃,本次擬對該段部分缺損護岸進行重建及修復。護岸工程共分4段,其中3段為護岸重建,1 段為護岸壓頂修復。重建護岸長度132.6m,護岸壓頂修復長度?40m。宜張線航道現狀等級五級,規劃等級五級,本次按五級航道標準進行護岸修復及重建。工程建安費約184萬元。
2.2招標范圍:
? 本項目共設一個標段,即YZG25B-HA標段,招標內容為項目范圍內的護岸段進行修復、重建以及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臨時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復(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6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指令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1)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基本賬戶信息已成功備案(在投標報表表1中顯示);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表5已建工程表》中“交/竣工日期”為準】,完成過水運工程施工項目;
(3)信譽要求:
a、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的從業單位信用等級評價(施工類)中被評為C級或以上級別;
b、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d、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建建管【2016】707號)等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有關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求,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相關部門公布為限制市場準入的投標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未經解禁),不得參加投標。
(4)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要求:
a、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建造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建造師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資格,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b、項目經理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擔任過一個已完水運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
c、項目總工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d、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均無在崗項目【提供“擬投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任職承諾函”的視為無在崗項目】。
(5)其他要求:
a、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人,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
b、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投標單位自有職工,其三個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或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須附在投標文件中【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委員會核實。繳費證明內容需含繳費起止時間、繳費單位、繳費人員姓名并由社保機構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社保機構官網上打印件與線下的蓋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繳費單位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人下屬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繳納的社保視為本單位)】。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不組織;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不召開。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宜興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街道慶源大道201號
聯系人:陳杰
聯系電話: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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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異議聯系人):******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萬達廣場E棟2406室
聯系電話:******、******
聯系人:馮丹丹、王杰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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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監督部門:宜興市交通運輸局
******街道解放東路60號
電話:0510-******
8.其他
8.1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8.2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3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
8.3招標人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調查,如需招標人協助,請提前通知,招標人可給予必要的協助。
8.4本項目采用電子投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電子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前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
行,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
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日8時30分;
投標文件解密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日9時30分。
招標人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開標3室,具體開標室詳見開標當日交易中心大屏)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公開開標。按電子交易平臺流程確定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后,招標人(招標代理)對第二個信封電子投標文件進行批量解密。
8.5提醒:
(1)開標時建議投標人自備電腦和網絡按時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概不負責。
(2)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款。
(3)請各投標人自行到“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時下載招標補遺書或澄清(若有),招標人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未留意該補遺書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資格審查資料優先采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標報表》,并確保與“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的內容一致。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6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圖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圖未能有效證明的,則不予認定。投標人還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投標報表》中的相關信息已能完整體現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5)本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而對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進行的補充、完善或修改,投標人應將《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和項目專用本結合閱讀。凡《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與項目專用本不一致處以項目專用本為準,專用本未對《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進行補充、完善、修改和說明的,以《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為準。《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由投標人自備。
8.6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資格后審、雙信封形式、評標采用暗標制,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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